通姦證據 (Adultery proof) – 捉姦必須要短期之內做到
通姦是指任何已婚人士自願與配偶以外的人發生性關係。如果客戶深思後決定離婚,私家偵探可以如何協助呢?
已婚人士要在香港提出離婚,唯一可提出申請的理由是「婚姻已破裂至無可挽救」。根據 《婚姻訴訟條例》 第11條 ,通姦是法庭可接受的事實之一。呈請人必須提出證據證明通姦屬實。這時,私家偵探可幫你為 通姦證據 搜證。
要注意,夫婦的其中一方揭發對方通姦後,倘若仍繼續與對方同住超過六個月,便不能以配偶通姦為由申請離婚。原因是雙方同住,便不能顯示呈請人無法忍受與他/她的配偶共同生活。
證明
法例沒有要求呈請人必須交代第三者(即與答辯人通姦的人)的身份。但呈請人必須提出事實證明通姦確曾發生,不能單憑直覺指控配偶通姦。指控一方須負起舉證責任,而舉證亦須達致「可能性佔優勢」的標準,並足以推翻答辯人的無罪推定。這時,私家偵探所搜集到的有力證據就會是舉足輕重。